尊敬的各位老师:
近期很多老师对工资中个人所得税扣除额增多的情况有疑问,现对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加以说明:
原因一,个人所得税税率正常提档。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,个人所得税目前的征收方式是,按月预缴、按年汇算。在年初时,全年累计收入较少,超过个税起征点的收入预扣个税税率一般为3%。每年7月份以后,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.6万元、14.4万元、30万元等几个额度时,个人所得税税率会自动升档。如由3%升到10%、10%升到20%等。因此在每年7月份之后,个人扣缴的个税因收入多少会先后在下半年出现个税增加的情况。这是正常情况。

原因二,个人专项附加扣除项未正常导入工资系统
因新软件系统过渡性问题,2020年 9月工资中的个人专项附加扣除项,未能正常导入到工资系统中,因此造成部分老师9月专项附加扣除未扣减、个人所得税多扣。现该问题已经解决,10月份的工资收入中将自动抵减两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额,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,10月份个税扣税额将减少,全年累计应纳个税金额不变。
特此说明
计划财务处综合管理科
2020年9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