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1-03-25
各位老师:
2020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业务已经可以办理,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,请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办理,具体操作详见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。在填报数据时,需要添加取得的已由外单位申报的劳务报酬、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,并注意奖金计税方式的选择,不同的计税方式下税款的计算结果不同,请酌情选择。
上一条: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年终财务决算的通知
下一条:个税变动情况说明